******服务中心一批医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一批医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zyy[xj]-sb******
******服务中心一批医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2000元
合同包信息: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供邮箱,详细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到投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医院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文件快递单需注明采购项目及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投递方式:邮寄或现场投递
邮寄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人:小邓
联系方式:******
******医院
2024年9月24日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一批医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zyy[xj]-sb******
******服务中心一批医用电子血压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32000元
合同包信息: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④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条款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供邮箱,详细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到投标供应商。
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医院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电话:******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文件快递单需注明采购项目及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投递方式:邮寄或现场投递
邮寄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二楼设备科
联系人:小邓
联系方式:******
******医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