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办公室关于加快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补贴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根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我县水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明显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资金,注重实效。根据省下达有关任务目标,规范项目补助实施过程,注重项目资金的时效性、合理性、法规性。
(二)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着力实施科技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根据需求加快技术改造和设施设备升级,提升初加工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
三、实施内容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围绕保障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重点支持水产养殖企业大宗淡水及海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
四、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五、补助类型
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详见附件1),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六、补贴对象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
(二)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
(三)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四)原料主要来自国内养殖或捕捞;
(五)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主产区就地加工、水产品初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给予重点支持,对脱贫地区特色水产品加工、稻渔和大水面等生态产品加工等给予特殊考虑。
七、补贴标准
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原则上用完即止,不再追加补助金额。
八、申报审核发放
******农村局负责按照自主建设、先建******农村局对已确定的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一)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需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水产品初加工******农村局要及时、严格、规范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及项目信息,未审核通过的要及时给予反馈。
(二)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三)项目建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实施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建设、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四)项目验收。原则上项目具体************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及时通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兑付补助资金。
******农村局应按“一项一档”要求专卷保存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公示和发放等各项材料,以备查验。
九、实施期限
为提高补助资金拨付效率和完成历年结余资金的支出整改,2023年1月1日后建设完工且未领取过补助资金的项目均可列入补助范围。
十、资金管理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用好用实财政资金。同时做好绩效管理评价,做好数量、质量、经济、社会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考评。
十一、有关要求
************农村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责任制,扎实细致做好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农村局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做好资金使用信息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农村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中央直达资金,防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应在2025年11月底前做好项目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总结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农村局报送。
附件:1.附件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
2.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申报书
******农村局 2025年1月22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办公室关于加快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补贴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会议精神,根据渔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工作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仓储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我县水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能力明显提升,产后损失率明显下降;商品化处理能力普遍提升,产品附加值大幅增长。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资金,注重实效。根据省下达有关任务目标,规范项目补助实施过程,注重项目资金的时效性、合理性、法规性。
(二)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着力实施科技发展战略,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根据需求加快技术改造和设施设备升级,提升初加工水平,增加产品附加值。
三、实施内容
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围绕保障满足国内市场需求,重点支持水产养殖企业大宗淡水及海水养殖产品就地加工,对具备加工冷藏能力的渔业企业及合作社等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原料处理、分级分割、灭菌包装等设备给予适当补助。
四、补助方式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开展建设,通过示范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五、补助类型
项目重点支持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低温暂养、保鲜冷冻、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信息化等设备购置(详见附件1),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不重复支持。
六、补贴对象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等;
(二)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
(三)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
(四)原料主要来自国内养殖或捕捞;
(五)优先支持提升潜力大、建设条件成熟、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建设,对主产区就地加工、水产品初加工、大宗产品收储加工等给予重点支持,对脱贫地区特色水产品加工、稻渔和大水面等生态产品加工等给予特殊考虑。
七、补贴标准
补助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0%,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项目总补助金额不超过250万元,原则上用完即止,不再追加补助金额。
八、申报审核发放
******农村局负责按照自主建设、先建******农村局对已确定的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一)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具体实施单位需按照《乐东黎族自治县水产品初加工******农村局要及时、严格、规范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的企业及项目信息,未审核通过的要及时给予反馈。
(二)项目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完善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
(三)项目建议。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实施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设备,设施设备建设、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四)项目验收。原则上项目具体************农村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的规范性、与申报内容的一致性、与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验收工作,并于1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及时通知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向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兑付补助资金。
******农村局应按“一项一档”要求专卷保存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验收、公示和发放等各项材料,以备查验。
九、实施期限
为提高补助资金拨付效率和完成历年结余资金的支出整改,2023年1月1日后建设完工且未领取过补助资金的项目均可列入补助范围。
十、资金管理
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用好用实财政资金。同时做好绩效管理评价,做好数量、质量、经济、社会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考评。
十一、有关要求
************农村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工作责任制,扎实细致做好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农村局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做好资金使用信息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设施建设公平、公正、公开。项目实施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精心组织实施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农村局要会同财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得挤占、挪用中央直达资金,防止申报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对于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补助资金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做好项目总结。项目实施单位应在2025年11月底前做好项目总结及相关材料报送,总结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取******农村局报送。
附件:1.附件1: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补助类型及标准
2.附件2:乐东黎族自治县2025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申报书
******农村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