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条件
本询比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零售终端物资采购项目,项目资金自筹,采购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零售终端物资采购项目;
2.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产品的设计和样品的生产、修改所用的时间包含在交货期限内;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5询比范围:按照要求完成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零售终端物资采购项目的货物设计、生产、供货、安装、更换、调试、验收及售后、质保等相关服务;
2.6最高投标限价:92240元;
3.询比单位资格要求
3.1询比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能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
3.2询比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询比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
3.5近三年内询比单位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3.6近三年内询比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各直属单位列入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2日,在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66号217室))持如下资料报名并获取询比文件,须携带: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④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站截图复印件;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复印件;
⑥近三年内询比单位无行贿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
⑦近三年内询比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⑧单位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应包含相关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
注: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原件,询比单位营业执照情况可以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其复印件加盖询比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须加盖询比单位公章)
5.询比文件的递交
5.1询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2询比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66号216会议室);
5.3询比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
5.4询比地点:河北省烟草公司秦皇岛市公司(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266号216会议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