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2025年建筑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因业务需要,现面向南城县本地注册的叁级及以上建筑公司寻求战略合作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企业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2025年建筑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1.2、项目地点:南城县
1.3、招标人地址:南城县滨江御园公园内
二、投标报价
投标单位承诺响应报价
2.1、项目造价50万以下(不含50万):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3%,再扣除甲供主材、规费、措施项目费后的项目造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14%作为项目施工合同价。
2.2、项目造价50万以上(含50万)至400万以下(不含400万):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8%,再扣除甲供主材、规费、措施项目费后的项目造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19%作为项目施工合同价。
注: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量及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三、招标内容
3.1、******管理局造价400万以下(不含400万)的市政设施新建、维修等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组织采取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
4.1、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4.2、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4.3、限南城县本地注册企业参与投标;
4.4、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五、服务期限和付款方式
5.1、合同履行期限:2年 (自签订《2025年建筑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之日起算)。
5.2、付款方式:根据专业分包施工项目合同内容约定执行。
六、公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请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县分中心网(******/nc/)上自行下载或查看公告。
6.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时整。
6.3、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开标二厅(行政服务办事大厅4楼)。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时前。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地点,并到现场签到开标,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签到的,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并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开标二厅(行政服务办事大厅4楼)。
7.3、投标文件递交的份数:正本1份。
******委员会的组成
******委员会共设置5人,从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抽取评标专家的专业结构:工程类专家5人,经济类专家0人。
九、投标文件组成(所有投标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于密封袋,密封袋封面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且在密封袋封面所有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9.1、承诺响应报价函(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5、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6、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公司信用证明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9、人员要求(注:人员均需提供住建云截图证明,截图数量不限):
9.9.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证书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9.2技术负责人(市政类)证书复印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9.3八大员证书复印件及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10、投标人自认为的需要其他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注:以上资料的证件、材料等原件需单独装袋(原件可不密封)以备专家询标时审查,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十、开标程序
10.1、招标人按签到和递交标书确定有效投标人个数并查验标书的密封性,现场将有效投标人个数进行电脑函数随机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参加本次摇号开标会的唯一编号,该编号为投标人参加本次开标会的唯一编号,抽取方式采用摇号机摇号。
10.2、当递交有效投标文件在50家以上时,招标人从中摇号机随机抽取50个备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超过50个的,所有投标人均作为备选投标人),不排序;未入选前50的投标人第一次摇球失败,可以退场,其投标文件不退回。
10.3、招标人再从入选的50家备选投标人中摇号机随机抽取20家入围投标人(如入围投标人不足20个的,则全部入围),不排序。
******委员会审查认定不************委员会应当认定本次招标失败或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委员会评审的合格投标人达到20个时,不排序,剩余的候补投标人可以退场,其投标文件不退回。
******委员会确认的结果,当场宣布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10.7、开标会结束,投标人离场。
10.8、开标会结束之日起3日内将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节假日超过2天的,公示期顺延最少应有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一、评标
******委员会;
******委员会组长;
******委员会按合格制的方式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人的要求,查验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公告中第八条的投标文件组成9.1~9.10条),投标资料不符合或者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投标资格无效;
11.4、查验资格审查资料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1.5、开标现场公布审查合格和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名单;
11.6、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序);
******************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并记录在案。
******委员会确认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在开标现场公布******委员会按照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资格审查(送审)文件的规定进行核验和裁决。
11.8、评标结束。
十二、其他要求
12.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12.2、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合格中标人【不超过20家(含20家),不排序】。
12.4、签到结束后,各投标单位不得离开开标场地,开标过程中专家对其标书提出质疑未及时解答,将视为默认专家意见。
12.5、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潜在的投标人对本公告有任何疑问,直接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联系(联系电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以答疑通知或补充通知形式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城分中心网站公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询,因查询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12.6、本项目采用纸质版开评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签到并递交标书。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12.7、入围企业承接的施工项目关于含税或含税率,招标人根据财审评审后会在承接的项目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12.8、本项目为响应报价,不作报价要求,仅对公告要求的付费标准进行响应承诺。
12.9、资格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均按无效的投标处理。
12.10、入围的20家企业,招标人会制定一个随机摇取的方式确定项目,若入围的企业放弃参与摇取项目资格或摇取到项目放弃承接资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入围资格且不能参与我公司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12.11、合作期间,合作企业不配合或施工过程未按工期完成任务或施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招标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协议,并不予以结算合作项目的工程款。施工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入围中标合作企业承担责任,且招标人有权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入围中标合作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由入围中标企业负责,招标人不涉及管理。
12.12、本战略合作项目有未尽事宜,双方在施工项目合同中另行约定。
12.13、代理服务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
联系人:熊君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敖琳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3月11日
附件
响应报价函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的报价及其他内容。
完全响应报价:
1、项目造价50万以下(不含50万):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3%,再扣除甲供主材、规费、措施项目费后的项目造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14%作为项目施工合同价。
2、项目造价50万以上(含50万)至400万以下(不含400万):财政评审的控制价下浮8%,再扣除甲供主材、规费、措施项目费后的项目造价金额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19%作为项目施工合同价。
注: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量及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特此承诺!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2025年建筑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响应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附件: 附件-承诺函(1).docx